尽管传统中式展柜非常重视礼仪教化和装饰表现等内容,而且清式展柜更加注重富贵奢华之意象,但传统中式展柜也不乏对“人”因的分析和研究,尤其是明式展柜在诸多方面体现着人体工学的科学性,而且在展柜细节的考虑上通常是基于人的肢体结构和行为习惯进行设置的,这些内容都为现代中式展柜的“人”因分析提供了相应的借鉴和参考,而且带有较为明显的中式展柜特征。
( 1)在展柜尺度上,明式展柜十分注重与人体尺度的适应性。传统中式展柜的尺度和体量是基于所处时代的人的生活方式以及应用情景进行设计的,因此其尺度的合理性与否不应根据现代人体工学尺度来评价。譬如,通过对明式展柜中座椅的测绘可以看出,其座面高度集中在48~52 cm之间,这与现代座椅的座面高度(37~ 43 cm)相差约10厘米,这显然不符合现代人体工学的要求。但实际上,传统座椅通常搭配有相应的脚踏(高约 7~ 10厘米),这样人在就座的时候则使座面至脚面的高度在37~ 43之间,从而获得最舒适的座高。明式立柜的高度与空间分割设置也经过了对人体尺度的考虑,对几种明式柜子的尺度分析,以人体工学的分析数据,距地面20厘米高度为难以触及的区域,明式柜在此高度内基本上不设置功能,而是形成通风透气的底部虚空间,有利于框体内物品的储藏,柜体的主操作高度也集中在人手容易触及的高度:40~165 cm,柜子通高也控制在195cm之内。再如明式桌案的高度设置集中在80~87 cm范围内,这比现代办公桌的高度标准(70~76 cm)偏高近10厘米,这同样与古代人采用毛笔书写、绘画的坐姿和站姿相关,坐姿上由于座面的高比现代椅偏高10厘米,因此其桌面相对偏高;同时古人又习惯书写、绘画时多采用站姿,因此其高度设置以符合站立时的书写状态为标准,这些都决定了桌案的高度设置。
(2) 在展柜结构和造型上,传统中式展柜在强调工艺美感的同时注重考虑与人的肢体结构和姿势的配合,尤其是在坐具类和卧具类等与人体接触面较大而且频率较高的展柜中,其细部结构和造型通常考虑到人体接触部位的舒适性。宋代赵希鹄在《洞天清录》 中就有关于琴桌的记载:“琴桌需做维摩样,庶案脚不得碍人膝。连面高二尺八寸。可入膝于案下。”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于人体坐姿、容膝空间的考虑。明式座椅中的“S”形靠背板,与人体脊柱的曲线极为契合,从而使得人在就座时能够保持脊柱的自然舒展,通过测量可知,明式座椅靠背板“S”形曲线主要介于直背板和圆弧背板之间,其曲率转折主要分为两个区域,第一个区域集中在距椅面15~2o cm的高度内,这正是人就座时腰椎的转折部位;同样第二个区域分布在35~4o cm高度区域,恰好在胸椎的曲度转折部位,因此可见明式座椅的靠背设计与现代人体工程学的要求是相符的。此外,明式座椅的靠背都略微向后倾斜5°~10°,上沿控制在肩胛骨上下,比较适合人的背部倚靠,圈椅的椅圏和部分扶手椅的扶手与水平面呈20°~30°,扶手前端距座面高度为22~28 cm,恰好使人的手臂自然倾斜搭靠,而且许多椅子的搭脑的斜度和明式椅靠背板的曲线分布造型非常适合颈推和后脑的角度,适于休息。这些都反映出传统展柜对于人体结构和姿势的考虑和分析。
( 3)在展柜功能和造型上,传统中式展柜重视对人的实际需求和身心修养等方面的考虑。相对于现代展柜室内的建筑分割形式,传统中式建筑的空间分割相对比较简洁而有秩序,室内空间更多是依靠展柜来区隔,因此展柜的功能性则比较明确,这也使得展柜的种类和样式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用于抚琴的琴桌、对弈的棋桌;书写绘画的书几和画案;饮酒的酒桌,吃茶的茶几;圈椅、官帽椅和靠背椅也分别应用于厅、堂中的不同位置等,这些都是基于人的使用行为而进行的具体设计。在形式上,传统中式展柜采用了线性的框架结构,尤其是座椅,腿足、扶手、靠背及结构性部件都体现出明显的线性结构,各部分形成了木材实体和透、漏的虚空间的对比,从而使展柜具有较好的空气流通和易干燥的特点,避免人在长时间就座时的臀部和背部与座椅的粘连而造成的筋骨疲劳,而且可以缩短人的肢体调整运动的频率,避免肌肉和骨骼的僵硬,这也是传统中式座椅的深度和宽度都偏大的原因之一,主要是利于人的肢体调整。此外,明式展柜的造型在一定程度上也渗透了中医的经络学说,其结构部件的设置与人体的经络运行和调息有着一定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