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凳中有长方和长条两种。有的长方凳长和宽的差距不大,一般统称方凳。长和宽差距明显的多称春凳,这种长凳长度可供二人并坐,宽度相当于长度的二分之一或不足,席地坐时,又可当作条几使用,是一种既可供坐又可放物的两用家具。条凳坐面细长,也可供二人并坐,一张八仙桌四面各放一条长凳,是城市中饭馆或茶馆中常见的使用模式。这类条凳的四腿大多做成四批八叉形,四足间的占地面积相当于面板的两倍,因而显得异常稳定。
明代的圆凳造型略显墩实,一足、四足、五足、六足都有,做法一般与方凳相似,以带束腰的占多数。无束腰圆凳都采用在腿的顶端作榫,直接承托坐面。有束腰圆凳的腿子上截不外露,而主要通过牙板和束腰支撑坐面,它和方凳的不同之处在于,方凳因受角的限制,面下都用四足,而圆凳不受角的限制,最少三足,最多可达八足。圆発一般形体较大,腿足作成弧形牙板随腿足膨出,足端削出马蹄、名曰鼓腿彭牙。
凳字最早并不指坐具,而是专指蹬具,把无靠背坐具称为凳子,那是后来的事了。汉代刘熙《释名·释床帐》说:“榻凳施于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登床也。”显然是一种上床的用具,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见的脚踏,又称脚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