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的加工余量可以按分类表示,即分为工序余量和总加工余量。工序余量为相邻两道工序的工件尺寸之差,或者说该加工工序所切削的木材量。总加工余量等于各工序余量之和,或者说毛料与净料的尺寸差。从工艺过程的组成分析可知,总加工余量又等于干缩余量、零件加工余量、部件加工余量和部件修整余量之和。
其中干缩余量通常是在湿材备料时才会考虑,部件的加工余量和修整余量根据加工工序的性质及品质要求来确定。加工余量又可分为正余量和负余量,大多数情况下的加工余量都是指正余量,负余量仅仅出现在板料需要封边或贴合的场合。
通常所说的加工余量是指总加工余量,指零部件长、宽、厚中某一方向上的总加工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