榫头制作时应采用基孔制的原则, 即制作榫头时应以相配的榫眼尺寸为依据来调整样头参数,使榫头和榫眼之间具有规定的公差和配合,以获得互换性好的零件。因为榫眼(主要指方榫眼及长圆榫眼)是用相对固定规格的刀具加工的,同一规格的新刀具和刃磨后刀具尺寸之间会有一定的误差,如果不按已加工的榫眼尺寸来调节样头尺寸,就必然产生榫头过大或过小, 因而出现配合过紧或过松等现象。 但圆棒榫的接合例外, 因为圆榫通常作为标准件在市场上流通, 所以应采用基轴制, 钻孔时选用相应规格的钻头即可。 需要指出的是采用基孔制或基轴制并不一定要先将样眼或榫头加工出来,而是在榫头规格设计及制样调机过程中, 要考虑到相应的榫眼或榫头的规格 (特别是制样刀具的规格) 。